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20年度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20年,深圳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改革,系统构建大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新格局,创新打造依法治废制度体系、多元化市场体系、现代化技术体系、全过程监管体系,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顺利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基本情况】
一、生活垃圾: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量667.1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主要采用焚烧和填埋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市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6座,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卫生填埋场1座。焚烧和填埋处理量分别为623.36万吨和43.77万吨,分别占处理总量的93.44%和6.56%。
2020年,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4座。全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量为48.42万吨,进入餐厨设施处理量为39.05万吨,其它方式处理量为9.37万吨。
二、建筑废弃物:2020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约为9476万方,日均产生量约26万方。其中受纳场填埋约78万方,围填海约715万方,综合利用约1278万方,工程回填约532万方,临时消纳点约172万方,通过海路或陆路运往周边城市进行平衡处置约6701万方。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41.3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218.41万吨,无害化处理处置22.93万吨。产生量较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等。
四、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分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2020年,全市经营单位接收处置市内工业危险废物67.1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39.89万吨,无害化处理处置27.29万吨。我市危险废物转至市外经营单位利用和处置31.21万吨。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含铜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等。2020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07万吨,全部无害化焚烧处置。
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9家,其中,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9家,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10家(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既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也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企业),持深圳市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1家。
五、市政污泥:2020年,全市正在运行的城市水质净化厂37座,深度脱水设施共18座(含深南电污泥干化项目),处理能力达到5635吨/日。全市共处置污泥199.70万吨(含水率80%),日均处置5456吨。处置方式主要采用掺烧、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等,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六、农业废弃物:2020年,全市农业废弃物产生量5982.50吨,其中,秸秆、尾菜等有机废弃物处理量约为5946.00吨。农药包装废弃物2.68吨,无害化处置率100%。建设31个农膜回收网点,农膜年使用量为122.41吨,年回收量113.83吨(其中,废弃农膜33.82吨),农膜回收率92.99%。
【管理措施】
一、顺利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
顺利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人大主任、市长、政协主席高位推动试点建设。以试点建设为契机,新建投产项目46个,将各类固体废物本地无害化处置能力提升到6.5万吨/日,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到14万吨/日,固体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原生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和零填埋,建筑废弃物利用处置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危险废物本地收运处置能力增长31%,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资源化利用和零填埋。出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强制开展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1.1%,出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率先实施建筑废弃物限额排放,完成139个绿色制造体系认证,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二、推进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管理。
一是深化顶层设计,法规施行成效明显。《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垃圾分类全面强制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施行以来,可回收物回收量增长93.7%,有害垃圾回收量增长10.3%,厨余垃圾回收量增长170.6%;回收利用率达到41.1%。二是加强全链条管理,分流分类体系持续完善。全市3815个小区、1690个城中村全面实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同步完善分流分类收运体系、推进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三是强化宣传动员,形成垃圾分类浓厚社会氛围。拍摄制作全国首部垃圾分类粤语系列情景剧《垃圾分类新时尚》,全市播放各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约2.7亿次,全市张贴、发放垃圾分类海报和指引约600万份,组织开展入户宣传700余万次,垃圾分类氛围浓厚。开展垃圾分类业务培训11547场,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是颁布实施《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并同步配套制定3项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建筑废弃物管理“1+N”政策体系。二是继续开发并推广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应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建设工程电子联单整体签认率达95%以上。三是实施房屋拆除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构建综合利用产业链,并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等试点,房屋拆除资源化利用率达97%,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13.5%。
四、强化市政污泥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污泥本地处理处置能力。建成投产华润海丰电厂燃煤掺烧污泥耦合发电项目,污泥能源化掺烧利用能力达到6000吨/日(按含水率80%计)。二是全面开展污泥深度脱水改造工作。完成罗芳、上洋、平湖、沙井4座水质净化厂污泥深度脱水改造工艺试点工作,建成800吨/日(含水率80%)污泥处理设施。编制《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深度脱水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分类分批全面组织实施改造工作,2020年底完成松岗一期等8座水质净化厂深度脱水改造工作。三是强化污泥处理处置运营监管。建立“5+1”污泥监管制度体系,建立资质检查机制,落实检查考核制度,严格驻场监管制度,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实施通报处罚制度及完善监管技术手段。建设污泥处理及输运调度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强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在水质净化厂设立电子地磅系统和厂内摄像系统,污泥运输车辆加装有GPS定位系统和车辆装卸传感系统,实现污泥运输全流程实时在线监控。
五、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面建成深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系统,推动形成危险废物GPS+视频全过程智慧监控,形成全链条闭环执法监管。二是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针对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2020年,实现危险废物减量3669吨。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新增利用处置能力18.02万吨/年。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上线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三是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编制《深圳市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指导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摸清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治理整改工作。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深莞惠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1740人次,立案查处企业14家。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立“企业-街道-区-市”的环境应急体系,督促全市2408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六、构建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一是出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设3个蔬菜堆沤还田示范点,推广尾菜堆沤还田技术,提高尾菜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遴选覆盖面大、服务质量好、积极性强、信誉度高的农资经营店、种植管理单位或村委等科学布设80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科学布设回收点,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实现废弃物安全处置。三是启动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助推生态农业建设。依托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技术支撑,加强病虫害监测防控能力建设,在全市组织开展14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培训,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约5千余份。
2020固体废物产生信息
一、2020深圳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表
二、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企业信息表
三、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位企业信息表
四、2020年各水质净化厂污泥产生情况表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信息
一、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一览表
二、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一览表
注:2020年,平湖能源生态园提升改造。
三、2020年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一览表
四、2020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情况一览表
五、2020年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设施情况一览表
六、2020年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情况一览表
七、2020年建筑废弃物临时消纳点情况一览表
八、2020年深圳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一览表
九、2020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一览表
十、2020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