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A2018013-YJ元江县城区环卫绿化路灯管护一体市场化运作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元江县城区环卫绿化路灯管护一体市场化运作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元江县城区环卫绿化路灯管护一体市场化运作政府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玮元-A2018013-YJ
1.3采购内容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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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江县城约清扫面积124.98万平方米,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定期冲洗;绿化带、绿化地块(含城市广场)卫生保洁、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和卫生死角的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地块内设置的果皮箱清洗、清掏;交通隔离栏、跨江桥、公交站牌、路名牌及其它公共标识的清洗保洁;道路两侧边沟垃圾清理;各类公共设施标牌、环卫设施和路面上小广告的清洗覆盖;环卫清扫保洁、果皮箱清掏;因突发事件(如渣土、油污、污泥等意外泼洒)污染路面的清扫清洗;节庆、重大活动、考评和市容检查等突击事件中环卫、绿化、路灯管护、市政管网一体化保障;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域为:县城建成区,东至漫林糖厂门口、南至红侨社区、西至西环路、北至规划2号路,元江连接线(元江收费站至红侨农场段);绿化管护范围除上述辖区市政道路绿化外,还包括建成区内的公园、街头绿地等;路灯管护范围与绿化管护范围一致;雨污管网管护范围为已建成的市政雨污管网。
(2)、县城建成区内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厂,含县城附近澧江街道(澧江社区、江东社区、玉河社区、红侨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红河街道(凤凰社区、兴元社区、红河社区、桥头社区、大水平社区)的垃圾收集转运。垃圾清运日均约91.4吨。
(3)、县城建成区内小广告的日常清理。
(4)、县城建成区内20座公厕(其中流动公厕5座)、2座垃圾压缩站及渗滤液处理进行管理。
(5)、县城绿化面积约24.59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内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定期浇水、修剪、打药及施肥。
(6)、县城建成区内路灯及照明设施日常管护及维修,现有路灯1423棵杆、9台变压器、60台配电箱。
(7)、县城建成区内市政设施定期清洗、市政管网疏通,现有雨污管网约45.95公里。
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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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服务期限:三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工作要求。
1.5项目实施地址:环卫保洁实施范围为县城建成区,东至漫林糖厂门口、南至红侨社区、西至西环路、北至规划2号路,元江连接线(元江收费站至红侨农场段);绿化管护范围除上述辖区市政道路绿化外,还包括建成区内的公园、街头绿地等;路灯管护范围与绿化管护范围一致;雨污管网管护范围为已建成的市政雨污管网;清运范围:澧江街道(澧江社区、江东社区、玉河社区、红侨社区、龙潭社区、那整社区)、红河街道(凤凰社区、兴元社区、红河社区、桥头社区、大水平社区)。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工作要求。
1.5质量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工作要求执行。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1.6.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62.59万元(参考单价为:¥1587.53万元/年,共3年)。
1.6.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2.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应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期内不得更换。
2.5车辆配置须达到以下最低要求:道路清扫车4辆;高压冲洗车3辆、洒水车3辆、8吨垃圾压缩车3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必须附有满足以上车辆要求的承诺,如为自有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者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如非自有车辆,则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等能证明该车辆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2.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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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壹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或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壹级或甲级市政环境清洁或物业清洁(托管)服务类清洁企业资质。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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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报名须满足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个条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开标时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如下:
3.1 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现场报名)凡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澧江路64号)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2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时间相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现场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江县澧江路64号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递交,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与电子网络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网络投标文件为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公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宏刚
电 话:0877-6518660
地 址:元江县红河街道文化路95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澧江路64号
联 系 人:张艳玲
联系电话:0877-655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