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时为项目)已完成《涟水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方案》,并于2017年12月22日获得涟水县人民政府的审核同意。相应批复文件为涟政复〔2017〕61号《县政府关于同意〈涟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批复》,现依法进入项目EPC+O&M模式政府采购阶段。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受项目实施机构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时为采购人)委托,于淮安市公共资源采购服务中心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就涟水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O&M政府采购(以下简称时为采购项目),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以下简称时为公告)。现欢迎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条件的意向社会资本方,及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的金融机构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前置性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涟水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O&M政府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涟采购【2018】433号;
3.项目地点:淮安市涟水县;
4.项目投资预算
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3.50亿元人民币。
项目最终总投资以建设期结束后的竣工决算审计核定额为结算基准。
5.项目操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EPC+O&M类型运作模式。
(1)合作范围:负责项目设计、建设资金筹措、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
(2)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设定为12年。
6.项目建设基本安排与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基本安排与采购需求,即项目工作内容与建设投资进展计划安排根据《涟水农村污水治理村落汇总说明》,经适当整理归纳后主要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进展计划、临河村庄污水治理建设内容与进度安排和涟水县全县域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监视与远控系统建设。
项目的建设应分期分片区组织实施,并编制相应各期各片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实施机构审定批准后执行。
项目的建设内容与进展计划安排,在实施中应当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合理的调整,最终以承担项目建设的服务供应商提交并经实施机构审定批准的各期各片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准。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进展计划及质量标准
项目实施污水治理村庄总数为130个,其中含接管村庄32个,相对集中处理村庄98个。原则上计划于2019年~2020年两年期间实施完成。各年度的进度安排为55%、45%。
2019年完成临近盐河、古淮河、六塘河保护河道的33个村庄的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完成13个撤并乡镇原集镇区的污水治理工作;2020年完成剩余村庄的污水治理
各自然居住村和集中居住区用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能力应与安装地点的预测污水量相匹配,且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B标准。
(2)临河村庄污水治理建设内容与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污水治理的村庄中,临近盐河、古淮河、六塘河保护河道的村庄共为33个,应确保于2019年优先实施。
(3)涟水县全县域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监视与远控系统建设
涟水县全县域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监视与远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应通过建设,分片逐步将全县所有镇村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纳入监控系统网内。该监控系统的中心监控室将优先考虑设在县住建局区域内,并考虑在合适的地点适当设建几个分监控中心。
7.项目采购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类型政府采购。
实施机构通过规范的政府采购程序,选定中标人,采用EPC+O&M模式负责项目设计、建设资金筹措、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
8.项目招标竞价体系
本项目招标竞价体系采用费率比选方式,包括有项目融资资金利率、项目资本金投资回报率、村庄污水处理设备每立方米·日单价、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和项目运营维管合理利润率等5项。
招标竞价体系限定性边界条件具体数据于资格预审后有关各方协商确定,最终执行值以中标社会资本方报价为准。
1)项目融资资金利率
项目融资资金利率的上浮率设定为不大于当期人民银行贷款五年以上期基准利率的15.0%。
(2)项目资本金投资回报率
资本金利润率上浮率设定为不大于当期人民银行贷款五年以上期基准利率的28.0%。
(3)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立方米·日单价
自然居住村和集中居住区用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就地控制系统和远方监视与控制系统)的单价设定为不大于8000.00元/立方米·日。
(4)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
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设定为不小于7.0%。
(5)项目运营维管利润率
在设定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运营维管环节全部直接成本为100%的条件下,项目运营维管利润率不得大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