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即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即投资人)参加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公示期: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1811-789569-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水污染治理服务
四、项目授权主体:增城区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根据《增城区治水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增城区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场址:
拟建的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新塘镇石下村,即现永和污水处理厂1~3期工程厂区的东侧和南侧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6亩(现已完成征地工作)。项目场址范围内目前均为菜地,东面约400m为服装生产企业,往东约650m为新沙大道北;南面隔75m为广园快速路;西北侧为永和污水处理厂1~3期工程厂区;北面约300m为广深铁路。
3、项目建设内容:
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处理规模5万t/d生活污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5万t/d生活污水处理、人工湿地系统深度净化、污泥干化处置设施(规模20tDS/d)、一至三期高浓度污泥液压力传送管、尾水加压泵站(通过现有压力管将尾水输送至12公里之外的凤凰水排放)、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生产及行政管理的通信及自动化管理系统,同时厂区内还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给排水(含外水)、供配电(含外电)、化验室、机电维修车间、停车场等公用工程设施,以及厂区内部道路、围墙和绿化工程、四期污水进水主管建设(从一、二和三期接至四期进水泵房,长度约300m,最终按实际为准)。除了以上的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与公共设施外,还将配套建设员工轮班休息用房和员工内部餐厅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
4、项目运营内容:
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处理规模5万t/d生活污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5万t/d生活污水处理、人工湿地系统深度净化、污泥干化处置设施(规模20tDS/d)、一至三期高浓度污泥液压力传送管、尾水加压泵站(通过现有压力管将尾水输送至12公里之外的凤凰水排放)、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生产及行政管理的通信及自动化管理系统,同时厂区内还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给排水(含外水)、供配电(含外电)、化验室、机电维修车间、停车场等公用工程设施,以及厂区内部道路、围墙和绿化工程、四期污水进水主管建设(从一、二和三期接至四期进水泵房,长度约300m,最终按实际为准)。除了以上的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与公共设施外,还将配套建设员工轮班休息用房和员工内部餐厅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
5、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16年(含建设期,期中建设期为6个月),自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生效日起,建设期6个月。建设期从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运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完成之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日。项目公司承担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直至项目运营期满正式移交增城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完成之时。
6、项目投资规模:
本PPP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285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4万元(不含前期工作相关费用和建设用地费用,其中前期工作相关费用包含编项目建议书、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和PPP全过程咨询费用,合计5992万元),基本预备费13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90万元。
注:1、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社会资本方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
3、实施机构拥有对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七、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方应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
2、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凭以下资料((1)或(2))购买采购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的介绍信(加盖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加盖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身份证原件核查)。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八、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方应当在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和下午2:30-4: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十、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20-82772011
联系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邮编:51134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31609853
传真:020-31601073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510663
电子邮箱:1152992158@qq.com
户名: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
账号:800063519408025
财务联系电话:020-32030496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