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江西省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特许经营企业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生严重违约行为,鹰潭市政府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正式终止原《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解除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
为确保鹰潭市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促进鹰潭市环境质量的提高,保持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鹰潭市政府决定,通过择优招商方式引进国内先进、成熟企业重新启动实施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餐厨协同处理),并将该项目列为市级重点项目。
根据环保要求和城市规划,经过现场踏勘调研,并对鹰潭市适合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场地进行对比分析。初步拟定了两个较适合的厂址作为本项目建设备选厂址。
厂址一:鹰潭市月湖区杨碧村马塘窝
厂址一位于鹰潭市城区的东南方向,鹰潭市月湖区杨碧村马塘窝地块,原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及填埋场旁,距鹰潭市政府约 5.8km(直线距离),用地面积约为 126 亩,厂址靠近 G320 国道,运距合理,交通便利。
地形为丘陵地带,高差较小,目前地块上有一养殖场,地表植被大多为灌木。该选址边界 300 米范围不涉及居民,不涉及拆迁,周边主要 3 公里范围内敏感点为杨碧村、苏山村、新村、山源占家、岗背村、东川村、庙下村等。
厂址二:鹰潭市高新区白露片区西南角
厂址二位于鹰潭市城区的西南方向,鹰潭市高新区白露片区西南角地块,距鹰潭市政府约 8.6km(直线距离),用地面积约为 95 亩,厂址经同心路连接鹰南大道,运距合理,交通便利。
厂址二场地较平整,地块现在为树木、灌木及部分农田。该选址边界 300 米范围涉及新家塘艾家,拆迁量大,周边主要 3 公里范围内敏感点为新家塘艾家、小英杨家塘王家、杨塘村、下章村等。
结论和建议
厂址一符合当地十三五及城乡规划;不在鹰潭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对城市影响微小;场地平整量少;交通运输条件、取水条件便利,垃圾收运条件较好;不涉及跨界纠纷;紧邻已建成的飞灰填埋场,飞灰稳定化物运输成本低;厂址300m 范围内无村庄,不涉及拆迁;厂址位于原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及填埋场旁,周围居民对该厂址的接受程度较高,社会稳定风险一般。
因此,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推荐厂址一(鹰潭市月湖区杨碧村马塘窝厂址)作为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首选厂址。
该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 BOT 模式投资建设,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及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从垃圾处理费和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售电等方面获取收益。特许经营期限 30年,其中含建设期 2 年。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餐厨协同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00吨/天,是一个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的环保工程。预留协同处理餐厨垃圾,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 100 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