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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986
核心提示:序号:1项目名称: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地点:温岭市东部新区建设单位: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概况

序号:1

项目名称: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温岭市东部新区

建设单位: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扩建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污泥100吨,与一期工程合计日处理垃圾16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日处理75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锅炉1台、日处理300t/d湿污泥处理设施(回转窑焚烧炉)和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规定已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调查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垃圾渗滤液收集后纳入企业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主厂房冲洗、垃圾卸料平台冲洗用水、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固化系统用水、出渣用水和绿化用水等,浓水用于石灰浆制备,其余部分回喷于焚烧炉焚烧,不外排;污泥干化脱白和喷淋废水经新建的污泥干化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纳入温岭市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浓水收集后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以及渣冷,其余部分回喷于焚烧炉焚烧,不外排。

2、废气:垃圾焚烧炉配备一套SNCR炉内脱硝+预除尘+冷萃塔+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圆形布袋除尘器+1#GGH+湿法脱酸+烟气减湿+2#GGH+SGH+SCR对产生的焚烧烟气进行治理,经处理后的焚烧烟气通过新建1座高80m,内径3.3m的烟囱(与一期现有80m双束式烟囱合并为集束式烟囱)排放;污泥焚烧炉配备KNCR高分子炉内脱硝+旋风除尘+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臭氧紫外线除臭(光催化氧化)+三级喷淋塔湿法脱酸+湿式静电除尘+脱白除雾对产生的焚烧烟气进行治理,经处理后的焚烧烟气经脱硫塔塔顶65m高,内径2m的烟囱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581026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原标题:2018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温岭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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