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已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资金来自PPP社会资本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确定投融资、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PPP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901402403
2.3项目概况
2.3.1项目授权主体:稷山县人民政府
2.3.2项目实施机构: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3.3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4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占地面积
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项目的转运站部分位于稷山县各乡镇区域,项目拟在稷山县稷峰镇(管堡村、姚村)、西社镇(清水庄村、西社村)、化峪镇(西堡、邢堡村)、翟店镇(太郝村)、清河镇(清河村)、太阳乡(太阳村)、蔡村乡(薛家堡村)建设10座垃圾转运站,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建设内容
①规模:本项目确定在太阳乡、翟店镇、化峪、稷峰镇、清河镇、西社镇、蔡村乡七个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10座,其中,翟店镇、太阳乡转运站日处理垃圾能力为40t,其余转运站单站日处理垃圾能力均为20t,项目日处理能力达240t/d,全部采用投资较少、运行费用较低、适应性较强的水平压缩工艺。
②用地面积及建设内容: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10000m2(约15亩),总建筑面积2347.6m2,其中,建设10栋1层框架结构的垃圾压缩房(含车库、泵站间、除尘除臭间、工具间),建筑面积为1551m2;10栋1层砖混结构的公共卫生间面积106.6m2;10栋1层的门房、休息室、办公室建筑面积690m2;场区道路硬化(含清洗场地)4152.4m2;绿化建筑面积3500m2。
为便于管理中转站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基本统一,以利于设备的采购、建设、维修。
规划每个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234.76m2,其中:建设1栋1层框架结构垃圾压缩房(含车库、泵站间、除尘除臭间、工具间),建筑面积155.10m2;1栋1层砖混结构的公共卫生间面积10.66m2;1栋1层的门房、休息室、办公室建筑面积69m2。
主要技术指标:建筑密度24.69%,容积率0.23,绿化率35%。
设备购置:购置240L垃圾桶9000个;侧装垃圾收集车31辆,垃圾压缩车1辆、垃圾转运车8辆(7辆16t、1辆25t);吸污车1辆;GPS智慧车载总端41个,监控系统10个,运营管理系统平台1套、存量设备硬盘1个。
2.4采购需求:
本项目PPP模式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工作,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向政府方交付或提供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垃圾转运站工程设施、符合质量要求的垃圾收集、转运车辆、设备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相应地,政府方需向社会资本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社会资本方通过取得政府付费,回收其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债务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相关服务内容;
(3)业绩经验要求:
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业绩中的任意一项:
a.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已中标一个累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本数)的项目业绩或已中标一个县级及以上且合同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类似环卫项目(合同范围内须含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内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b.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投标人至少已中标一个类似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业绩(PPP项目投资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份超过30%),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指同一母公司持有股份超过50%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内部协商确定一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出现上述情况的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申请人应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需提供承诺函)。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社会资本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3.3企业信誉
(1)申请人近三年在PPP合同履约过程中作为社会资本方无根本性违约事件(需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但不在处罚期的除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没有被有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上查询记录截图;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月21日08时00分起至2019年1月25日18时00分止。
4.2获取方法: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n)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yczf格式)。
本项目应注册施工或设计企业用户类型,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务必在获取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4.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2月15日8时30分。
5.2递交方法: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yctf格式)。
供应商应使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资格预审时需携带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资格预审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申请人系统操作手册》。
5.4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6.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6.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3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稷山县稷峰街
邮编:043200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0359-5522231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邮编:044000
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15343597403
电子邮件:yczdyrzb@163.com
原标题:稷山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