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甘溪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3274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5万,占总投资9.8%;
建设规模:规划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1200t/d,本期工程建设1台600t/d机械炉排炉及烟气处理系统,配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和1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远期工程建设用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各敏感点小时、日均和长期影响浓度增加值均占标准比例较低,以现状监测浓度中的最大值为本底,预测各关心点各污染物日均浓度,预测结果表明各关心点污染物叠加浓度依然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均能够做到厂界达标。通过论证本项目焚烧炉烟囱80m高满足要求。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同时本次环评要求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划部门在制定各类规划时,不仅应考虑合理布局,注意项目拟建地区域用地控制性质与布局与周边环境相匹配,确保拟建项目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民宅、学校、医院以及食品、药品等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尽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做到“污废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废水回用”,电厂配套建设工程废水处理系统,并与电厂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本工程厂区内的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引桥地磅冲洗废水、污水处理站排水、化验室排水、车间清洁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内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 “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的处理工艺,浓液采用“DTRO处理+回喷焚烧炉”处理技术,出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以上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本项目循环冷却水补水。
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最终排入雨水池或景观雨水池。同时本项目对全厂易受垃圾渗滤液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排水管进入初期雨水池,输送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中后期洁净雨水排入景观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的补充水,多余部分排入周边水体。
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无阀过滤器反冲洗水、净水器反冲洗水送至无机废水处理站。本项目无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设计为300m3/d,采用“预处理(含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和道路洒水、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因此本项目所有废水经处理后均得到回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主要地下水污染源包括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储存池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区、各类储罐区,正常状况下,厂区各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各类池体、罐区均按相关要求作了防渗措施,不会发生渗漏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水。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有烟气处理车间,对焚烧烟气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可将重金属、二噁英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建议项目应重视对焚烧烟气的治理,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项目垃圾焚烧烟气重金属排放量,同时落实飞稳定化填埋措施,防止飞灰引发的二次污染,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采取降尘、减噪、回填、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2、运营期
(1)焚烧炉烟气治理
①焚烧工艺技术
控制炉内烟气温度,以降解未燃烧成分。研究表明当烟气温度在220℃~400℃时最易生成二噁英。当烟气温度大于850℃时,极短时间内(2s)即可使烟气中二噁英完全分解。当烟气温度过高,在1150℃以上时,NOx的产生量会随温度上升大量增加。另外,过高的温度会引起炉灰沾住炉壁。按照这些烟气温度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的要求,垃圾焚烧过程一般将烟气温度控制在850℃~950℃之间。拟建项目垃圾焚烧炉即采用这一燃烧控制技术。
②烟气处理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30日发布的2014年第71号公告《关于发布2014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工业烟气治理领域)的公告》,以及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拟建项目设计焚烧炉配套1套烟气净化系统,计划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
该方案设计脱硝效率≥55%、脱硫效率≥80%、除尘效率≥99.85%、氯化氢去除效率≥85%、二噁英类去除效率≥98 %。经过处理后尾气经80m集束式烟囱排放。
分析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烟囱的设计高度等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的控制标准。
(2)恶臭废气处理
卸料大厅、垃圾贮坑、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进出口采用空气幕,助燃空气由一次风机从垃圾贮坑上部引入,形成负压以免臭气外逸;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专用的压缩式密封垃圾车,并保持正常车况,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浓水池、污泥储池等单元采用封闭式设计,通过引风机将臭气收集后送至一次风机入口和垃圾库负压区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垃圾贮坑上方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系统,非正常工况下,垃圾池内的臭气经风管及风口从垃圾池上部吸出送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其他废气处理
项目产生的飞灰收集贮运过程中为避免发生泄漏、扬尘,所以设备均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各联接法兰、门孔填充石棉、玻胶等密封材料,保证焚烧飞灰的输送、储存、稳定化、转运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中进行,无废气排放口,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设置了石灰仓、活性炭仓、灰库等,各仓顶均设置了一台袋式除尘器,上述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各储仓里物料进仓时产生的扬尘,均经过仓顶配套设置的袋式收尘器处理,净化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最终通过主厂房的排风扇扩散到外界大气环境,其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96)要求。
(4)废水处理措施
建设1座处理能力240m3/d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处理工艺,NF纳滤浓缩液采用DTRO处理后回喷焚烧炉,RO反渗透浓缩液用于烟气处理石灰浆配置用水,;1座处理能力300m3/d无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含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有效容积150m3。
同时本项目对全厂易受垃圾渗滤液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排水管进入初期雨水池,输送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中后期洁净雨水排入景观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的补充水,多余部分排入周边水体。
因此本项目所有废水经处理后均得到回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加隔声罩,在厂区四周建设实心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能够确保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根据项目固废的不同成分和特性,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各类固废处置措施如下:
①炉渣属于一般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②焚烧飞灰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自建飞灰稳定化车间,设计采用“螯合稳定剂”的稳定化工艺,将焚烧飞灰在厂内进行稳定化处理。项目焚烧飞灰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相关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③职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经收集后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7)地下水处理措施
①分区防渗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在总体布局上,严格区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非污染防治区主要指没有物料或污染物泄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如配套建设的办公楼等区域。
污染防治区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其中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厂区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收集池、垃圾贮坑、垃圾卸料大厅、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飞灰稳定化车间、油罐、氨水储罐、污水收集管线等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焚烧主厂房、除渣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配电间、地磅房、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及集水池、工业及消防水池、净水站、化水车间、空压站、垃圾输送通道等区域。各区域均根据不同功能区划分,落实相应防渗系数要求。
②长期监控
根据项目场地条件及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结论,在厂区污水处理站、垃圾贮坑、飞灰稳定化车间、项目厂址边界上下游方向、环境保护目标等区域,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井,通过定期监测及早发现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的建设可以大大缓解松桃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的现状,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并已得到规划部门同意,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充分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及环境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3)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下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自上网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3)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511108399@qq.com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总
联系方式:18798200032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025-83693211
邮箱:51110399@qq.com
附件: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pdf
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
原标题: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