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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答疑纪要(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773
核心提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城乡生活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5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8720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南安市湖中路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595-6392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0591-38872076、177595299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584的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就投标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细则,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2守合同重信用,评分标准:投标人近3内获得过地市级(含)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的得2分,未获得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请问获得过地市级(含)以上信用评价机构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是否满足该评分标准?

答:地市级(含)以上信用评价机构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满足该评分标准。

2、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细则中项目业绩中关于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备注说明与招标文件第五章 3-5、投标人项目经验和类似业绩表的备注说明,以哪个为准。

答: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细则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5分)中1.1项“项目业绩”的备注为准。

3、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5室。联系方式变更为:0591-28059656。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至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本答疑纪要的文本文件。

招标人: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二、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441.71 万元(人民币)


原标题: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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