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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2.7亿!江西省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西省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预算总投资约2.7亿人民币。详情如下: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西省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预算总投资约2.7亿人民币。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编号:【JXABXZC29201908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9702250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福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福县平都镇望塔路

联系方式:戴先生 电话:0796-7636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15970225059

代理机构地址: 安福县平都镇城北农贸市场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04月22日 08:30至2019年04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安福县平都镇城北农贸市场二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和施工建设能力,且与采购人及为完成本次采购的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个年度(2016、2017、2018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或成立超过1年但本年度未至12个月的,提供单位财务会计报表;以联合体参加的,仅须牵头人提供)

(3)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至少1个以上特许经营或PPP模式实施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500(含)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生物质发电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证明;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4)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有效环保事故投诉或环保行政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hd.chinatax.gov.cn/xxk/)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但联合体内成员均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分工,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四、审查标准、方法: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编号:【JXABXZC29201908016】)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安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就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JXABXZC29201908016】

二、采购内容

2.1项目授权主体:安福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安福县城市管理局

2.3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4投资额:总投资约2.7亿元人民币,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100%,项目建设投资总额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2.5项目地址:本项目厂址位于安福县枫火路龙源山庄旧址,距离安福县城区中心约4.4KM。项目规模:根据现阶段生活垃圾的实际产生量和中长期规模预测,确定规划规模为500吨/日,按《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规划(2018-2030)》要求,安福县境内和吉安县北部五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纳入本项目处理,若有不足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采用国内先进焚烧技术、国内制造机械炉排炉。炉排等主要设备的选型过程和结果须经项目实施机构认可,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在其合同权利、职能范围内的监督)。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汽锅炉,配置1×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处理采用SNCR+半干法(Ca(OH)2)+干法(NaHCO3)+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在焚烧炉设计低位热值与下限低位热值范围内,本工程应保证年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不低于18.25万吨,生产线年运行时间不应少于8000小时。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清净下水和雨水经处理满足泸水河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后经专用管网达标排放。

2.6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在成交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职责。采购人按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好无偿移交给安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或单位。

2.7本项目工程所在地:江西省安福县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合格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和施工建设能力,且与采购人及为完成本次采购的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个年度(2016、2017、2018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或成立超过1年但本年度未至12个月的,提供单位财务会计报表;以联合体参加的,仅须牵头人提供)

(3)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至少1个以上特许经营或PPP模式实施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500(含)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生物质发电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证明;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4)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有效环保事故投诉或环保行政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hd.chinatax.gov.cn/xxk/)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但联合体内成员均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分工,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4.2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资格预审结果将由代理机构现场告知所有申请人。

4.3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磋商文件的费用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 日至2019年4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安福县平都镇城北农贸市场二楼)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6.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申请人资格要求(1)~(6)中的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6.2未报名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包括但不限于:1)申请人的企业实力、投融资和施工能力、资信和业绩资料、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协议、其他证明资料等;2)申请人对整体合作模式、运营管理、环保方案的建议;3)申请人对项目主要商务条件,如垃圾处理费测算、结算方式、垃圾处理费调价机制、预期收益、保底量等的建议;4)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与控制的初步方案;5)项目环境保护的初步技术方案;6)运营期结束后,资产移交的初步安排;7)其他合理化建议。

以上材料及申请人资格要求(1)~(7)中的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相关证明资料,须携带原件备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时。地点为: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7.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申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本项目未来磋商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申请人在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自行权衡是否全部或部分提交业绩等可能的评分项信息,不得以本项程序为由对磋商文件的业绩评分设置进行质疑。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按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制作、密封和提交。

7.5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的申请文件仅作为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参考辅助材料,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将在提交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中进行书面推荐。申请人提交的涉及单位信息,若需要保密的,请在提交的申请文件中作出申明,否则,视为不需保密。

八、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福县人民政府网.cn/、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公共资源交易网.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络媒体上公示。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上述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安福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96-7636005

采购单位地址:安福县平都镇望塔路

代理机构: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安福县平都镇城北农贸市场二楼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5970225059

传真:0796-7624898

E-mail:3541362489@qq.com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原标题:安福县城市管理局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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