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随文公布了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计划表。详情如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华润、华晨电力河南(分)公司,省投资集团,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8〕8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9〕1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煤电行业节能综合升级改造,促进煤电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煤电节能改造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煤电机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是电力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质量效益的重要举措。结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和发电公司报送的年度改造计划,2019年,全省计划完成18台总规模841万千瓦煤电机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附表),改造后供电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煤电机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省电力公司要结合改造计划优化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机组停机改造,各发电企业要做好节能改造的资金、人力、物力保障,确保按期完成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发电公司要及时跟踪辖区内煤电节能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要将本季度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进展情况报告我委,年底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四、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电节能改造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服务,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工作措施有力、节能效果显著的发电企业,将在次年年度基础电量计划中予以适当支持,在节能减排标杆引领行动评比活动中予以适当加分,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发电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相关发电企业参与节能减排标杆引领行动评比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计划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