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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478
核心提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实施的盐城市大丰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实施的盐城市大丰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现为该项目采购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行政区域内,具体为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静脉产业园境内。

(二)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9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0万元,预备费672万元,土地成本费用56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4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万元。总投资的确定以公开招标文件和项目合同所述为准,最终实际总投资以项目竣工后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

表 1-1 本项目投资构成情况表

(三)项目新建内容:

1、新建工程:本项目新建工程费用总计约7579万元,包括建筑构筑物、机电设备、附属设施等等三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机电设备

(1)计量称重系统;(2)餐厨预处理系统;(3)厌养消化系统;(4)污水处理系统;(5)收运系统;(6)电气设备;(7)自控设备及仪表;(8)除臭系统;(9)其他配套设备;(10)备品备件及工器具;(11)其他。

3、室外附属设施

道路、场地、土方平衡、绿化、给水管网、排水管网、消防管网、通讯、电力、围墙等。

4、处理工艺:“机械预处理+厌氧消化处理”技术,。

社会资本中标后,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建设进度以项目实施机构的安排和需求为准(包括工艺调整,经实施机构批准可调整),项目实施机构在不影响项目总体规划目标的前提下,有权对建设内容进行合理调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出资入股盐城市大丰区洁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组成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资产移交工作。

(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运作方式:本项目根据项目进度、项目回报机制、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采用以下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政府授权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优化设计、投融资、建设,以及在PPP合同期内的指定资产的运营维护与期末移交责任。

合同期结束,社会资本方需保障所运营项目设施的完整性,并按PPP合同中的资产移交的条件、标准及程序等约定无偿向政府或者政府指定机构移交项目公司实物资产、无形资产、项目运营权与收益权。

政府保证社会资本在PPP合同期内拥有项目资产的特许经营权与收益权,并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向社会资本支付一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审批,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盐城市大丰区中长期财政预算,并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提请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审议。

2、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占股比例为20%,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为80%(若中标社会资本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2%),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在项目合同签订三个月内由各股东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性出资到位。

3、合作范围:包括项目的优化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

4、合同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包括建设期与运营期,建设期为6个月。自竣工验收日(联合验收完成,达到交钥匙标准)或者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日期起次日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为29年6个月。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具有向使用者收费的机制,故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拟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支出主要包括:建设投资及建设期利息、为本项目运营之目的所发生的经营成本与税费。

项目公司投资回报主要包括: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

(1)使用者付费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即本项目经营性收入,指粗油脂销售收入。

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运营补贴责任优先由项目公司的使用者付费收入冲抵,当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时,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2)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指在项目经营性收入(使用者付费)不能满足社会资本年均建设成本、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时,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每年支付的财政补贴。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如为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无需提供;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5、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时间为资格预审截止前5日内,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要求) ;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根据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由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必须满足,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义务的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4、申请人自2014年5月20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工艺为“机械预处理+厌氧消化处理”技术的餐厨垃圾处理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合同中不能体现具体工艺的,须同时提供业主方盖章的工艺证明材料原件)。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运营方必须提供并满足;上述证明材料应能明确显示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申请人名称、处理工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中金融机构投资人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其中运营方需在项目公司中至少占股12%。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3)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牵头方和成员不得变更,各成员承担的职责亦不得变更;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6、特别说明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

(2)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另仅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之目的,本资格预审文件视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金融机构。

(3)申请人确定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项目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的便利性。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或联合体成员以外的其他方(政府指定出资人、盐城市PPP基金、社会资本引入的省以上PPP基金除外)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在股权锁定期内(竣工验收完成后十年内)不得变更。

(4)项目资本金应由项目公司股东以非债务性资金出资。社会资本方应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其出资不得由第三方代持。各股东出资同股同权,不得采用“明股实债”、“小股大债”等方式。

(5)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不得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政府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本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不得将项目运营责任返包给政府方出资代表承担或另行指定社会资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担。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19年5月30日18时00分前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5-88366338)。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发函,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00-9:30

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30

申请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4楼北开标五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日期:2019年6月12日上午9:30

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电子U盘:1份,PDF格式,U盘装载。

七、其他

1、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2、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对资格预审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智恒龙,联系电话:18761206818;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民政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

(2)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车女士,联系电话:0515-69083502;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2、506、508室;

(3)咨询机构联系人:杨梦云,联系电话:0515-68668050;

咨询机构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原标题:YCCG1905-PPP01盐城市大丰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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