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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招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928
核心提示: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经长宁县政府批准以公开招商方式确定餐厨垃圾处理运营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经长宁县政府批准以公开招商方式确定餐厨垃圾处理运营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业主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长宁县日产餐厨垃圾约40吨。项目建设内容为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系统,包括餐厨垃圾处理厂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约3600万元,日处理100吨,满足长宁县现状和未来处理需求。

四、项目地址

项目选址位于长宁县长宁镇曙光村(原蜀南竹海垃圾处理中心内)。

五、资金筹集

项目投资人自筹。

六、项目建设时间

预计开工时间20198月,建设工期5个月。

七、项目运作方式

通过公开招商由选定的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工作,并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及餐厨垃圾处置运营等工作,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处理排放。

八、餐厨垃圾处理经营相关要求

(一)中选投资人需全部处理长宁县产生的餐厨垃圾,采用处理工艺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厌氧消化工艺、好氧生物处理和饲料化处理等工艺要求,餐厨垃圾污染控制执行国家标准,餐厨垃圾处理要达到无害化处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在70%以上。

(二)中选投资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招商人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如中选投资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中选投资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餐厨垃圾处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营运管理方案,并报长宁县住建城管局组织审查,审查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查同意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设施采购。

(四)中选投资人需依法在长宁县注册独立法人公司作为项目运营管理公司,该项目公司与中选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五)建设和营运期间所需投资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缴纳各种税费,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责任。

(六)项目建成运营后,在投资人组织第三方验收的基础上、业主单位组织专家验收。

(七)若项目后续采用处理工艺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厌氧消化工艺、好氧生物处理和饲料化处理等工艺要求且经过整改仍然未达标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协议,并再次进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招商确定新的投资营运人,原投资运营人的相关损失自行承担。

九、处理费用

(一)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补贴费用按照保底40吨/日,包干总价不高于290万元/年计费,由招商人按月支付。

十、特许经营期限:20年。期满投资人可向长宁县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申请续签。

十一、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责任事故,无责令停业、冻结或被接管财产、破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且不处于任何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形。

3、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资人应具有从事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较强的项目实施技术和管理能力。

2、投资申请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投资人应具有餐厨垃圾处置相关资质。

十二、保证金

有意参选的投资人需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于2019年7月16日下午17:00前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中选人取得投资项目并签约后可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投运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未中选者,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竹都支行。

户 名: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银行账号:88150120066456127。

十三、参选资料的递交和评选评审

(一)参选资料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资料(需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原件经审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方案和公司运行管理方案。

5.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报价表。

6.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供7份,密封盖章提交,现场评审时拆封。

(二)递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1.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递交资料地点: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长宁县泽鸿路二段532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5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08296083。

(三)评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17日15:00。

2、评选评审地点: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9号(长宁县竹都大道县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一)。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资料,招商人不予受理。

十四、中选人的确定

(一)评审。长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建设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商、公开报名参选、集中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投资申请人。若参选的投资人有多个,招商人将组织人员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评选推荐投资候选人,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名为中选人,中选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招商人可按推荐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也可决定重新招商。若参选的投资人只有1个且经评审通过后可以确定为中选人。

(二)公示。经评审确定中选投资人后,由招商人在《宜宾招商网》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招商人向确定的投资人发出投资通知书,并通知未被确定的投资人。

十五、招商说明

(一)有意参选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二)长宁县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由招商人下属单位负责将全县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到项目厂区,费用由招商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在具体签约谈判时协商。

十六、联系方式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08296083。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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