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抚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抚州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抚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抚州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ZH-2019-P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4-8299882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抚州城市展览馆十楼)
联系方式:方先生、0794-82998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兰勇、18079497750
代理机构地址: 抚州市华苑新区2栋三单元14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13.1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9:00至2019年07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财务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财务负债率不大于70%;
2.2投标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类似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及以上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特许经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环保验收证明)或运营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在开标时带材料原件备验;
4、信誉要求
4.1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2申请人服务商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至时间)。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5.2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 (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可全部参与竞争。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8-0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原标题:抚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抚州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