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政府授权新沂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且已被列为江苏省省级PPP试点项目。现采购人按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等文件的精神,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资格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格预审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9年6月28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信息。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7-22
评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双明、林涛、殷庆稳、张伟、陈伟琴
三、资格预审确认信息:
经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如下:
1、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 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原标题:新沂市城市管理局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JSZC-G201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