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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城区近15亿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2018年7月4日,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成为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河南卢氏县城区水

20187月4日,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成为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河南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重新开始资格预审,据悉,该项目自2018年3月开始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5605.16万元。

QQ截图20190808173641.jpg

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经卢氏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本项目由卢氏县人民政府授权卢氏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公开采购社会资本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卢氏县水利局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项目采购。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513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三个单项工程。其中:

(1)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文化段和休闲段工程、已建靖华路水系网及配套工程、北大街步行水街、洛北大渠景观提升、滨水绿道工程、站前广场水系建设工程及已建公园提升工程;

(2)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湿地生态段、新建高速路出口景观提升、城西衔接绿化带、莘源西路景观提升工程、西沙河生态修复工程、靖华路水系网及配套工程、东明路综合治理工程、迎宾路综合治理工程、中兴路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桃花谷路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洛北大渠生态治理工程、城市水网工程(泉水峪河至杨家河段除外)、南城城市水网工程(卜相河-花园河)、人工湿地工程及城区绿道工程;

(3)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城市休闲段(已建休闲段除外)、南城城市水网工程(卜相河-泉水峪河)、南城城市水网工程(西端-卜相河) 、南城城市水网工程(泉水峪河-杨家河)、东沙河生态修复工程、卜相河生态修复工程、哺育河生态修复工程、花园河生态修复工程、杨家河生态修复工程、泉水峪河生态修复工程及环城绿道。

5、采购内容:本项目PPP的采购内容为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移交工作,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卢氏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18年,项目整体建设期4年,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先开工建设,开工一年后,另外两个项目再同时开工。各单项工程合作期如下:

(1)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合作期为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2)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合作期为17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

(3)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合作期为17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4年)。

2、项目地点:卢氏县境内;

三、本项目PPP实施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结合国家PPP的政策及运作实践,本项目以新建工程BOT模式运作,即“建设-运营-移交”。

本项目由卢氏县人民政府授权卢氏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公开采购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按90%:10%的比例共同出资在卢氏县组建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履行出资义务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及项目公司的实际运行;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等工作由政府方负责;项目公司负责本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2、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由卢氏县政府授权实施机构水利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收入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方按照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年付)和运维绩效付费(年付)。

项目合作期间,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投资建设质量、运维质量等考核结果,对项目公司进行付费。

四、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资质要求:

2.1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连续12个月)(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业绩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大于10亿(含10亿)的园林景观绿化或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类PPP项目投资业绩或一个合同金额大于4亿(含4亿)的园林景观绿化或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业绩(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财务要求

4.1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2018年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2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有限期内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不低于12亿元(含12亿元)。

4.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连续三年不亏损,2018年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2018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5、信誉要求

5.1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履约情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5.3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6.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6.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

6.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6.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定需变更的,需按《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

六、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08月08日至2019年08月29日10时00分。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须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bwstb/9783.jhtml

办理CA证书:/bwstb/23330.jhtml。

3、报名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人诚信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人诚信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bwstb/9753.jhtml

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至,诚信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诚信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申请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人诚信库。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三门峡)》(/)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现金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其已上传的电子标书不予解密。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项目,申请人(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申请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项目所有变更澄清都以网站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采购人不组织申请人踏勘现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李秋芬

地址:卢氏县政协院内西侧二楼

电话:13939887829

采购人:卢氏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涛涛

地址:卢氏县城中兴路中段

电话:153039808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倩

地址:三门峡市上阳路南段河堤北路四街坊-8号楼

电话:15639848775 0398-3198903

电子信箱:619525956@qq.com

原标题:​ 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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