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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安徽枞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在水泥厂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542
核心提示: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枞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枞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显示: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在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存在征地、房屋征迁、进场道路建设等前期工作,大大缩短了项目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且项目建设成本大幅减少,尤其不存在项目建设、运营扰民问题。该项目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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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枞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枞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本项目建设由社会投资人全额出资,项目投资金额、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在社会投资人取得特许经营权后,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根据项目特点,将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整体打包,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特许经营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二)整个特许经营期内,被授权人承担融资、建设,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及维护,被授权人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特许经营期限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特许经营期届满后,被授权人应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资产无偿、无债务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四)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授权人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被授权人的垃圾处理量进行核查,作为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补助服务费的依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2018年初,我县周边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先后停止接收、处理我县的生活垃圾。目前,全县生活垃圾和铜陵市区部分生活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现有库容量仅能运行一年左右时间,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迫在眉睫。

(二)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在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存在征地、房屋征迁、进场道路建设等前期工作,大大缩短了项目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且项目建设成本大幅减少,尤其不存在项目建设、运营扰民问题,有力的保障了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与新建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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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坐落地点位于G347公路和长江江堤之间,四周交通方便,毗邻铜陵市,大大减少了枞阳县和铜陵市的生活垃圾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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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采用炉排炉技术处理生活垃圾工艺水平先进,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完全燃烧,并对飞灰和炉渣进行综合利用,无需对飞灰进行二次填埋,减少了飞灰处理费用,且不造成污染。

三、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7:07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

(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皖江大道9号1#楼202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专家论证结论意见

(一)目前枞阳县周边地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先后停止接收处理枞阳县生活垃圾,枞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厂每日需接收处理约400吨生活垃圾(含铜陵市部分),现全县唯一的垃圾填埋厂已从2009年运行至今,剩余填埋库容量仅能运行一年左右,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需要一年以上。所以,现行情况比较紧急。

(二)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与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系关联公司,双方就项目的建设已经达成协议,枞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在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存在征地、房屋征迁、进场道路建设等前期工作。所以,无法从其他单位采购。

综上,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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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2-3227008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山道(东)23号

邮编:2467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966940603

联系人:汪秀华

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路桐桂苑小区1栋2楼

邮编:246700

(三)监管部门:枞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桂女士

联系方式:0562-3227619

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滨江大道与银塘路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246700

备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以上联系人。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原标题:公告|安徽枞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在水泥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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