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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513
核心提示:《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告公示(http://chengmai.hainan.gov.cn/xxgk_56366/gggs/index.html)。

2、纸质报告书查阅:查阅地点: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富音南路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查阅联系人:王助理;查阅时间:2019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以厂区为中心,各厂界外延6km的矩形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告公示(http://chengmai.hainan.gov.cn/xxgk_56366/gggs/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到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采用实名方式并提供常住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信人:王助理

传真:0898-36968777

电子邮箱:2858478273@qq.com

通讯地址: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富音南路

邮编:57192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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