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令 第4号)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柏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分析,以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以此获取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55000万元,位于柏乡县南阳经济开发区,柏隆线以西,设计处理规模1200吨/天,建设2条6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2×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开一备一)。该项目以柏乡及周边地区生活垃圾和造纸工业废弃物为燃料,年可处理生活垃圾及造纸工业废弃物43.8万吨。发电量为12×107kWh/a,全年可以向电网输送电量10.2×107kWh/a。同时,可向周边企业供应生产所需蒸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焚烧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净化后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系统。垃圾仓渗滤液、、生活污水、垃圾车冲洗水、车间冲洗水、卸料平台及垃圾车道冲洗水、实验室排水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和中水处理站反洗水排至柏乡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通过对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且经距离衰减后亦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可确保各污染源达标排放,技改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实施后,在各项环保措施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为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柏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cn/info/dept.jsp?deptid=130 ,公众可自行上网查阅;如想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则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cn/info/dept.jsp?deptid=130公众可自行查看。
六、众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6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柏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张贺 电话:0319-7689888 邮箱:bxxshljfsfdxm@163.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海龙
联系电话:15383735196
原标题:柏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