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装置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装置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19)048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装置购置项目,预算金额:2350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招标编号:HBHJ2019-0917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19-292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2350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采购货物的相关内容。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中任意一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3000元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09月17日至2019年09月23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09月17日至2019年09月23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9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九都东路328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9-6348131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翠微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女士 18838867178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