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1262019020003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6386659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商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青年路59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 17860597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1526386659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01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8:30至2019年10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济南市商河县文景花苑1号楼(商中路与鑫源路交叉口西30米路南)。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cn/sdgp2017/site/index.jsp)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成功后,现场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谢绝邮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如法定代表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注:(1)境外申请人须提供与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证书;(2)境外申请人应由与法定代表人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人员完成相关签字事宜;(3)营业执照或与其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仅限联合体提供)。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公司),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2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度(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3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具备一个由其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机械炉排炉工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业绩或特许经营项目业绩,并符合以下要求:PPP项目业绩是指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查询,公开项目信息的项目。
2.4信誉要求
2.4.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2.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被执行人,或已过执行期限的(仅适用于境内申请人)。
2.5其他要求
2.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5.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2.5.3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2.3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2.1条、2.2条、2.4条、2.5条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附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1-0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商河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附件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