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相关规定,将《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获取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获取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cwSQ0RSpG2k1-lqUZKnGg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实施《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庄、社会团体及个人,与《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领域的专家,关注环境公共利益和公众环境权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方式提交公参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DfHwKvXUBomf3J9oPiSPA
四、项目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永春
联系电话:0311-2322068
通讯地址: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编:0565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