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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总投资!广西陆川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476
核心提示: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川县生活垃圾

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

项目编号:CSGLJDJ2019-G-1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5-72162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陆川县党校内

联系方式:庞先生0775-72162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竟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德锋

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德兴花园A区商铺4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工程名称: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BOT)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地点:项目拟建厂址位于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2工程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1条600吨/日焚烧线和 1×15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为1条600吨/日焚烧线和 1×15MW 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具体的建设时间根据陆川县生活垃圾量的增长情况确定),采用炉排炉工艺。总投资约为6亿人民币。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

2.2.3服务范围:陆川县全县区域的生活垃圾。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2.3.1投资模式:采用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

2.3.2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由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社会资本方的选择,社会资本方设立的项目公司作为特许经营者,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特许经营者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在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相关部门对特许经营者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进行监督,并按相关政策要求及特许经营协议向特许经营者支付垃圾处理费。

2.3.3特许经营期限:30,自项目正式运营开始日起计。

2.3.4建设周期:24个月

2.4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最高限价:60元/吨。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或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近一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中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及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财务要求证明资料认定标准:须提供原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相关企业具有下列业绩之一:(1)单台规模在600t/d以上(含600t/d)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已签署正式BOO/BOT协议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投资且已运营业绩。(2)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备注:1、相关企业指投标人的控股子公司、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方、有权对投标人进行管理或实际上对投标人有管理权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关联方,或前述所示企业、投资方、其他关联方的控股子公司、关联企业。2、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以加盖投标人公章BOO/BOT协议复印件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规模、签字盖章等内容)、焚烧炉工艺及日处理量证明材料、政府方相关部门出具的运行情况证明以及环保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②火力发电机组业绩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复印件为准。如涉及相关企业,应提供相关企业证明材料原件)。

3.4信誉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格式自拟);(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港、澳、台等未开通查询渠道的地区企业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招投标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8:00至 2019年11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所列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经审查资料合格有效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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