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庄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下称“项目”)。经市政府授权,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受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庄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9-103)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确定庄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一家。
二、项目概况
庄河市城区4个街道和21个乡(镇)的街道和村镇道路扫保、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垃圾处理,停车场运营维护、路灯广告运营维护等。庄河市垃圾处理场实际处理能力为400吨/日,庄河市城乡路灯数量8500盏,停车位约15000个(其中收费车位5000个)(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投资及最高限价
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0737万元。
2.最高限价:合理利润率最高限价为8%,年度折现率最高限价为5.94%,可行性缺口补助累计值最高限价为106502.8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
采购人经过庄河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方式运营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街道和村镇道路扫保、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垃圾处理,停车场运营维护、路灯广告运营维护等。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以约定条件将项目场地及设施移交给实施机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组建项目公司
成交社会资本方全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且资本金为自有资金,共计8147万元。
六、项目公司参股比例
政府方不出资,成交社会资本出资100%。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仅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请通过资格预审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的社会资本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报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供应商报名方式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九、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报名后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人:王国良
电话:0411-89842860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传 真:0411-89867668
十二、监督电话:0411-89729139
原标题:庄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