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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青田县有机废弃物(粪便、餐厨)处置中心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702
核心提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青田县有机废弃物(粪便、餐厨)处置中心PPP项目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青田县有机废弃物(粪便、餐厨)处置中心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的《青田县有机废弃物(粪便、餐厨)处置中心PPP项目合同》,明确由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成立青田旺能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PPP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王晓林

住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学庚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规模:设计规模为餐厨垃圾50吨/日,粪便垃圾30吨/日。

2.项目特许期:自《承继协议》签订之日起30,其中建设期1年。

3.处理费: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255元/吨,粪便垃圾处理服务费190.4元/吨。试运营期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121.9元/吨,粪便垃圾处理服务费87.2元/吨。

4.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4495.144万元,具体以最终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5.项目运作方式:BOT模式。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项目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加公司在浙江省的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该项目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建设期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垃圾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青田县有机废弃物(粪便、餐厨)处置中心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原标题: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青田县有机废弃物(粪便、餐厨)处置中心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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