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大连市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连市大气环境质量,2019年8月市住建局会同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为大连市推进清洁供暖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清洁供暖项目,包括:燃煤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大型燃煤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大型燃煤锅炉房与热电厂合作项目、居民供暖、工业企业、服务业燃煤锅炉改为使用清洁能源项目、农村清洁供暖项目。
今年,大连市泰山、北海、香海三大热电厂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10月底三大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国家十部委有关规定,超低排放是指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原标题:截至10月底 三大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