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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元/吨!大连城投联合体预中标约5.4亿大连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840
核心提示:尊立国际工程造价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大连市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

尊立国际工程造价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大连市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201912月13日结束,评审结束后,采购人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小组,对采购结果进行了确认谈判。谈判工作小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方排名,首先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方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双方率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排名第一候选社会资本方为预中标投标人。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1.2项目编号:LNZLZB-2019-011

1.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由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够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整体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建设完成后,社会资本方通过获取售电收入、垃圾处理费、垃圾收运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合作期结束后,社会资本方按照移交要求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他指定单位。

1.4总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约53953.63万元,垃圾处理费价格上限为132.8元/吨,垃圾收运费价格上限为227.82元/吨。

1.5运作模式: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1.6项目合作期: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

1.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的回报机制。

二、开标信息:

2.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2.2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4开标室。

三、评审信息:

3.1评审时间:2019年12月13日10:15(北京时间)。

3.2评审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17评标室。

3.3评标委员会成员:张乃东、王志远、李安仁、张剑杰、华秀菁、尹波、王砚。

3.4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大连城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P2区35号(E5-11)号

法定代表人:杨远宁

慧昌生态环境(大连)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爱贤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赫乾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定代表人:焦学军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8号

法定代表人:徐辉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桂潮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西环路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黎俊东

大连滨城美景环境清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富民路120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赵淑华

四、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信息:

4.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分(北京时间)

4.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郭文源、姜振勇、郑奎、刘刚、周士彬、车向前、李洪伟。

五、预中标结果

5.1 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大连城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P2区35号(E5-11)号

法定代表人:杨远宁

慧昌生态环境(大连)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爱贤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赫乾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定代表人:焦学军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8号

法定代表人:徐辉

5.2预中标条件

垃圾处理费130元/吨;垃圾收运费226元/吨。

六、联系事项

6.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南山路338号

联系人:王俊

电话:15942669578

6.2采购代理机构:尊立国际工程造价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侯一小区公交站旁

项目联系人:栾家森

联系电话: 15541133455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即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未按照要求提交或质疑的内容,未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1月2日


原标题:大连市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预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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