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为推动新一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工作(以下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第一批)征选活动的通知》(沪环气〔2019〕227号)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的示范项目征选活动,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委委托,开展了申报资料核实和项目实施情况现场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2申报项目信息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联系方式
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电话:64085119-2507
传真:64089220
电邮:liywsaes@163.com
4公示有效期限
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