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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歙县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463
核心提示: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对歙县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对歙县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SXCG20191231-1

1.2项目名称:歙县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1.3项目单位: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4项目地点:歙县徽城镇、深渡镇

1.5项目类别:服务类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方投资资金

1.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

1.7.1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歙县中心城区和深渡镇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地点拟定于歙县徽城镇城许大道仰村铁路桥歙县垃圾中转站内(环卫基地),覆盖城区及周边区域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筑面积396.12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15吨/日。

深渡镇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地点拟定于深渡镇污水处理厂内,覆盖深渡镇及周边区域(含北岸镇、昌溪乡、武阳乡等)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筑面积150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5吨/日。

1.7.2 本项目分为餐厨垃圾收运体系,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配套污水处理体系部分。

1.7.3采用BOT的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和特许经营模式。中标企业为设备的供货商,中标后由县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许可,并在歙县组建项目运营公司承担项目建设、收集运输、运营及维护等职责,获得特许经营许可单位承担项目建设总费用的30%。项目建设总费用为项目基础建设(土建)和设备的购置安装。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采购人指定部门,特许经营限5年。

1.7.4 项目回报机制:中标单位负责成立项目运营公司,承担项目建设、收集运输、项目运营、设备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8项目预算:

1.8.1 建设费用:

1.8.2 运营费用:

1.9最高限价:

1.9.1生产车间建设(土建)费用:最高限价为133.281243万元

1.9.2设备的购置安装: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68.05万元;

1.9.3运营费用:运营费用五年总计985.5万元(其中城区垃级运营处理5年总计695.3250万元,深渡镇垃级运营处理5年总计290.175万元,且歙县城区垃级运营处理单价限价254 元/吨;歙县深渡镇垃级运营处理单价限价318 元/吨,根据过磅统计量按实结算)。

1.10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1.1身份证明材料;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纳入重大违法记录范围,禁止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但需在书面声明中予以说明)。

2.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2.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2.5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6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生产厂商或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供货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17:30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为供应商后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贰拾万元整。请于2020年2月7日8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账号:20000302024910300003813

开户银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2月7日9时。

5.2开标地点: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法

8.1项目单位: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歙县富丰路197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59-6536502

8.2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人:金 工电话:0559-2334139

九、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和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

9.3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投标人专区---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操作指南。

9.4本项目需同时递交含有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与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不加密)一份(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密封标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8条。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原标题:歙县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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