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指导规划(2019-2030)》公示。规划拟明确,近期及远期全省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数量、新增放焚烧处理能力等指标。其中拟提出,到2021年,将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27座。当年,全省共有垃圾焚烧厂57座,焚烧处理设计能力7.9万吨/日。
焚烧发电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通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体积可减少90%,重量减少80%。《规划》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了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规划任务、重点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保障措施,全面指导2030年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