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茶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茶山镇道路养护管理所)的委托,就“茶山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暂存处置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832-SFCX20DG014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832-SFCX20DG014C
项目名称:茶山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暂存处置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8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茶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茶山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茶山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先生0769-8186138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明细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中标人为茶山镇内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及建筑垃圾暂存处置的唯一服务供应商,负责东莞市茶山镇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暂存处置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服务等相关事项。本项目处理的工业固废仅限于一般工业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 - 2007 )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5086 - 1997 )及《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 GB / T 15555 - 1995 )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我镇禁止处置的一般固废种类:树脂边角料、一般工业污泥等危害性大、甄别难度高的一般工业固废种类;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二、项目需求
服务场地要求:采购人已在茶山镇内选取一地块作为中标人的服务场所(地址:污水处理厂旁土地),已协调地块租赁使用,场地规模约13000.00㎡(以实际测量为准),项目租赁期:十年(由正式投入运营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由中标人按租赁合同结付,租赁费用每五年递增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优先选取参考地块(或经采购人同意在本镇内另寻其他选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环评、消防等手续后正式经营(如该项目最终落户参考地块,中标人需承担参考场地块中的计划新建水泥路的所有费用)。
服务期限:10年。如运作理想,企业满意,群众无异议,诚信经营,配合镇政府相关工作完成度好的,采购人将优先考虑协调续签事宜,每次续签期5年,最多续期贰次。
服务方式:自负盈亏。由采购人协调地块租用事宜,中标人租下指定地块后自行按有关规定及运营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有关规定办理环评、消防等相关手续后再正式经营,自负盈亏。
相关服务费用遵循市场调控价,由中标人根据成本和行业、市场情况自行制定,但不得违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采购人并不保证中标人运营的业绩量,由中标人自行与镇内的企业单位洽商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及建筑垃圾暂存转运处置合作事宜。
采购人管理内如有相关同类服务需要,中标人必须优先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价格按中标价结算。
三、总体要求
中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运营的成本、利润、办理入场许可手续费、场地设施配置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中标人有不少于5辆(合计承载量在5吨以上)用于回收作业的货物运输车。
镇政府有需要征收本项目建议地块时,需提前一年通知中标人。
四、工作内容要求
中标人负责将约定的可回收物及一般工业固废及时从指定回收点运到回收处理中心。
中标人负责将回收的可回收物及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暂存、转运。
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优先对茶山镇内因突发事件或不可预见问题导致无主可回收物及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回收、处理。
中标人负责将约定处理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分筛后的物品进行资源利用及无害化处理,要确保后续处理途径的合法性,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由于处置不当而造成的一切负面影响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接受采购人、街镇及群众的监督、指导和作业质量检查,接受合理化建议并积极配合工作安排。
中标人设立应急队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1小时内安排车辆、人员到现场处理。
中标人做好可回收物及一般工业固废量的登记统计,做好低值可回收物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工作的登记统计。
五、 生产工艺流程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到厂: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
(说明:N表示噪声;G为废气)。
工艺流程说明: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到厂:项目将收集回来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汽车运输到厂区后,由人工卸货到仓库中,经人工按大小、类别进行分拣,部分大件固体废物会使用切割机和折弯机裁剪成规格统一尺寸,方便打包转运,打包机进行打包后暂存于仓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项目将暂存于仓库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输送到汽车上,经汽车运输出厂,并交有资质公司处理。
注:1、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万吨/年,作为产品交给有资质公司处理,即转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万吨,于仓库中储存的周期约为半个月,属于短周期储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2、项目厂区内地面日常无需进行清洗;项目收集的物品为固体干料,不含油污,无需进行清洗,也不涉及焊接、电镀、喷漆、酸洗、磷化等加工工艺,仅对收集后的物品进行分拣、切割、折弯、打包后暂存于仓库,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无清洗废水产生和排放。
3、项目不从事废电子、电器产品、汽车拆解。
4、项目所收集的物品不易腐烂,故无恶臭气体产生。
5、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及处置。
六、质量要求
中标人对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及再生资源分筛回收处理的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堆场建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后)和《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19-2025)》等法律法规并做到以下要求:
文明作业,回收、清运等作业过程中无超载、超速和漏撒现象。
分拆场地要用水泥做好硬底化,并有良好的围蔽,如新建搭建物须经镇政府同意,避免对居民的影响。
分拆场地整洁卫生,回收物按标识分类摆放,无异味,分拆作业无明显噪音。
按照市、区有关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其他垃圾必须无害化处理,转运至正规的处置地点。
合法经营,严禁偷倒、乱倒垃圾,严防产生二次污染、破坏环境的非法行为。
七、人员及设备要求
作业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及公众形象,回收作业时穿戴工作服和工作证。
中标人所配备车辆有合法的证件,保险手续齐全,驾驶人员均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应的资质证书。
车辆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
车辆和设备要求:车辆5台、压缩机3台、符合环保的配套设备一批。
人员要求:总人数30人,分选10人,车辆6人,打包10人,维护3人,主管1人。
八、场地管理要求
该地块需同时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和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只能接收和处理本镇辖区内产生的再生资源和本镇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包括我镇禁止处置的一般固废种类:树脂边角料、一般工业污泥等危害性大、甄别难度高的一般工业固废种类)。
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和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必须符合《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堆场建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后)和《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19-2025)》相关要求。
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面积: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营业面积上不少于500平方米。
堆场不能露天作业,不能对周边居民及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九、双方责任和权利
(一)采购人责任义务和权利
采购人协助做好场地租用、临建、环评、消防等开工手续,并指导好辖内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及再生资源分筛回收工作,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可回收物及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转运等工作进行检查。
采购人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采购人将严格监督一般工业固废处理途径。
采购人有义务向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企业推荐中标人是茶山镇唯一服务供应商。
采购人有义务协助中标人开展业务工作。
(二)中标人责任义务和权利
中标人在作业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中标人人员在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人应按照东莞市用工规定招收劳务人员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报酬。
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规章制度。
中标人拥有相应数量合格运输车辆,保证作业合法运行。
如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其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必须依时开展工作。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优先选取参考地块(或经采购人同意在本镇内另寻其他选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环评、消防等手续后正式经营(如该项目最终落户参考地块,中标人需承担参考地块中的计划新建水泥路的所有费用)。
十、报价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报两个报价,分别是地块租赁的月租金单价,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价。
本项目地块租赁底价为3.00元/平方米/月(其中停车场租赁低价为1.00元/平方米/月;作业区租赁低价为2.00元/平方米/月。场地规模以实际测量为准),投标人所报地块租赁价格不得低于地块租赁底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对地块的租赁报价越高,价格分就越高;投标人对地块的租赁报价越低,价格分就越低。
一般固废回收单价参考价为:
投标人所报的所有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价均须低于上述表格中回收单价参考价。投标人所报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价越低,价格分越高。以投标人根据上述表格中处置种类所报的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价的总和用于计算比较价格评分。
本项目价格分为地块租赁报价(总价非单价)的价格分和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价的价格分之和。
每一年,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中标人或采购人可提出申请对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价进行调整,参照镇政府指导价再进行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原价格的20%。
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0769-21682660-8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1日
中标日期:2020年02月18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中标单位:东莞市永庆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地块租赁月租单价:人民币叁元贰角整(¥3.20)
中标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价:人民币陆仟叁佰柒拾伍元整(¥6,375.00)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园林路35号501房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路新春、朱灵华、付友东、崔海军、袁晃耀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茶山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暂存处置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服务采购一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永庆市政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原标题:东莞市茶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茶山镇道路养护管理所)茶山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暂存处置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