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申请单位(人):茂名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公馆镇S291省道西侧坦塘村
申请内容:设计方案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
附注:
该图为示意图,图件以审批文件为准。
区域位置图
2.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路208号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茂南城乡规划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525000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公示稿编号。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