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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中标!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中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944
核心提示: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17日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中标公告。中国光大环境(集团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17日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中标公告。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中标金额为3439.11万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HZB2020--035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3439.11

中标供应商地址: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2703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名单:尤春菊、欧丽娜、公维伟、雷俭、徐少杰、张天柱、吴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计取

收费金额(万元):10.97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83306688

采购单位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83306688

采购单位地址:陵水县新丰路37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65343315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

十、附件

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 预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20--035

3、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采购预算:3494.69万元,投标报价分基础单价和阶梯单价,其中基础单价(初始单价)最高限价433.00 元/吨(含税价),阶梯单价(初始单价)最高限价125.78 元/吨(含税价)。

5、资金来源:企业资金(PPP项目) 

6、特许经营期:28(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预计6个月,运营期27年6个月。 

7、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本项目于2021年3月16日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展开标、评标活动。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确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3月16日下午15:30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依法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小组秉承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谈判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人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拟投入的、价格等。谈判人就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并承诺。响应文件报价清单中未列报价的项目均包含在总价中,经过双方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就《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内容调整达成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定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预中标社会资本。

采购人

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陵水县新丰路37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98-83306688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98-65343315

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方地址: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2703室

社会资本方法人代表:王天义

中标标的名称: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

中标标的金额:34391100.00元;基础单价:431元/吨,阶梯单价:125.78元/吨。

评审小组成员: 尤春菊、欧丽娜、公维伟、雷俭、徐少杰、张天柱、吴丽;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张宏杰、梁国栋、陈彦、曹惠娟、周春鸿、钟羚、曹惠娟、王招景、尤春菊、张天柱、刘朝刚。

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上述预成交结果存在疑问,可向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质疑时需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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