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公布,公司拟向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出售公司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紫光环保”)97.9525%股权。交易对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紫光环保的股权,目前交易协议与最终交易价格均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公司与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均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