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3次审议会议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圣元环保”)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0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80家企业。
圣元环保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曾远辉、郭威。这是国泰君安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5单IPO项目。5月28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日,国泰君安和爱建证券保荐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6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注: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圣元环保专注于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业务,主要通过取得BOT等特许经营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是我国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商之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圣元环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煜煊、朱恒冰父子合计持有本公司49.62%的股份,为圣元环保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朱煜煊目前持有3316.1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6.28%。
圣元环保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6800.0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圣元环保拟募集资金17.70亿元,其中,3.10亿元用于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3.60亿元用于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3.50亿元用于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一期),3.50亿元用于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一期),4.00亿元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借款。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郓城圣元项目,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存在移交条款,发行人将其在固定资产核算,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部分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了保底的结算方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固定收费部分是否应当确认为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 2019 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余额较高,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营运资金周转情况,说明公司是否有足够资金偿还到期债务。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结合营运资金周转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偿还到期债务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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