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93136),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原标题: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