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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参与固体废物处理项目投标的授权(详见《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33〉),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参加了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静脉产业园PPP项目(以下简称:缙云项目)的竞标。近日,环保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环保公司为缙云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招标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中标人:环保公司。
3.中标价格:81元/吨。
4.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含建设期)。
5.项目规模:规划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套建设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1台1.2万千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等相应设施,采用BOT模式建设。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缙云项目的中标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固体废物处理产业的规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战略意义,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环保公司已收到缙云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相关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正式合同尚未签署,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原标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