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提供 1,000 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0.7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26.15%,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57.5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43.3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年,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已经泰达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东庄子村村北侧
4. 法定代表人:徐璘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料销售;供热服务;电力供应服务;飞灰固化填埋(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天津泉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天津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达环保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担保金额:1,000 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者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满足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为子公司互保,不占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 2019 年度担保额度,总额度仍为 136.00 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0.7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26.1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
原标题: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提供1,000万元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