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3日收到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转发的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确认“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03号)。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广发资管已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参与资金为3.2亿元,本专项计划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成立。本专项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二、提前终止本专项计划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强,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足,资金面整体维持宽松状态,公司其他融资方式的成本已经低于本专项计划的实际综合成本。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本专项计划持有人友好沟通,决定提前终止本专项计划。
三、提前终止本专项计划的安排
经前期本公司与各相关方沟通终止本专项计划事宜后,本专项计划担保承诺人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再担保”)已于近期向广发资管发出《关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行使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担保承诺提前终止选择权的书面通知》,根据《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及《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担保承诺函》中的相关约定,广东再担保提前终止担保义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提前终止本专项计划,不再安排替换担保承诺人,并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支付尚未获得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本金,合计约为人民币2.72亿元,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提前终止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获银行授信额度约为人民币85.16亿元,已用授信额度26.76亿元,剩余授信额度充足。终止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综合财务成本,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中期票据等融资计划,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