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公布,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披露回复内容。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及安排,公司需延期复工,因此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有所调整,预计无法于2020年2月10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2月17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