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金圆控股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认购公司股票23,881,773股(首发后限售股),锁定期三十六个月。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金圆控股在其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中,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其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2)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
(3)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2月14日
原标题: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