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莱”)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申请专项优惠低息借款8,000万元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147395174C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诸葛镇万田村
5. 法定代表人:戴云虎
6.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1987年8月25日
8. 营业期限:1987年8月25日至2037年8月24日
9. 经营范围:表面处理类废物、含铜镍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铜镍制品、电解锌(除锌粉)、粗品硅粉(除非晶型)、硅油(粗品)、碳粉(粗品)、塑料粒子、塑料托盘、垃圾桶、铁片压延、碳酸铜、碳酸镍的研发、生产,货物进出口业务,以服务外包的方式提供废水、污泥、工业固废处理的劳务服务、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一般废物打包、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项目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金泰莱100%股权,金泰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12.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泰莱总资产为559,886,870.20元,总负债为106,524,656.95元,净资产为453,362,213.25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324,060,040.10元,净利润166,686,871.86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额度:8,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金泰莱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14,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22%,符合公司对外担保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原标题:中金环境: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