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北京建工修复公司承接实施的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污染地块修复项目,顺利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成为《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江苏省完成的第一例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省级评审。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对达到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及时将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污染地块修复项目,占地约5万平方米,根据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地块的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场地内部分土壤中铜、锑、六价铬等污染物超标。因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依法应进行修复治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北京建工修复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效果评估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理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工程监理单位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大力协作下,顺利完成地块修复项目施工、效果评估等工作。
该项目主要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在修复施工过程中,北京建工修复公司建立了全过程二次污染防治体系,有效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阶段大气、废水、噪声控制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达到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
该项目作为江苏省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完成的首例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项目,为江苏省乃至全国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程序性和规范性参考,也为该地块依法从污染场地转为建设用地,进行后续安全利用奠定了基础。
原标题:江苏省完成第一例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省级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