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状: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为34%,受统计口径影响,我国垃圾焚烧市场潜力被低估。
1)参考发达国家焚烧占比情况
在城市人口密度与中国较为接近的韩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国家,垃圾焚烧+资源回收方式几乎占据处置规模的80%,填埋率均低于20%。其中日本焚烧比例达77%,欧洲垃圾焚烧占比加权平均值约27%。
2)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为34%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总量达2.83亿吨,无害化处置2.72亿吨,其中焚烧处置0.93亿吨,焚烧占无害化处置量比例34.3%。
3)受统计口径影响,我国垃圾焚烧市场潜力被低估。
我国2017年生活垃圾焚烧占无害化总处置量比例已经处于较高水平。但我们认为,由于数据统计口径的原因,我国的垃圾焚烧市场潜力被低估。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但反观我国,由于分类回收机制尚不完善,生活垃圾在清运之前,已经通过家庭、城市拾荒者、环卫工人等,层层过滤,将有价组分回收变卖。我国统计的焚烧占比的分母是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总量,而其他国家是垃圾总量,因此,我国实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低于计算值34.3%。
近期看,根据“十三五”规划,我们测算2020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将达56%。我们假设,1)2020年末我国城镇生活垃圾产能达到“十三五”规划数据,2)2018-2020年城市及县城垃圾清运量分别按照每年5%、1.5%的速度增长,3)2018-2020年城市及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分别保持98%、91%,4)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产能利用率达到80%,则可测算出到2020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将达56%。
远期看,参考发达国家普遍情况,我国垃圾焚烧处置率最终的稳定水平有望达到60%以上,若达70%则对应远期焚烧产能或有翻倍空间。维持上述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速和无害化处置率假设不变,我们进一步假设:1)在2025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率达到60%(接近英国2016年水平),焚烧产能利用率提升至85%,则生活垃圾焚烧产能有望达到74万吨/日;2)在2030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率达到70%,焚烧产能利用率提升至95%,则生活垃圾焚烧产能有望达到101万吨/日,较2018年约40万吨/日的实际产能规模,远期仍有翻倍空间。
配置垃圾焚烧板块中处于成长期的龙头公司,推荐产能释放加速、盈利能力改善、项目优质的公司,包括:1)2019年为产能释放大年、利润率改善明显的旺能环境;2)项目多位于浙江地区、盈利能力强的伟明环保;3)项目多位于珠三角地区、运营稳健的瀚蓝环境;4)行业产能第一龙头中国光大国际。
【风险提示】:垃圾焚烧行业补贴政策变化,项目进度或经营低于预期。
正文
现状: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为34%,受统计口径影响,我国垃圾焚烧市场潜力被低估。
1.国际对比视角:我国垃圾焚烧产能仍有翻倍空间
1.1 现状: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为34%,受统计口径影响,我国垃圾焚烧市场潜力被低估
参考发达国家情况:通过回顾人口与生活习惯较为稳定的发达国家,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工艺选择可发现,在城市人口密度与中国较为接近的韩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国家,垃圾焚烧+资源回收方式几乎占据处置规模的80%,填埋的市场占有率均低于20%。其中日本的焚烧比例达到77%,欧洲的垃圾焚烧占比加权平均值约为27%。
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为3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总量达2.83亿吨(城市2.15亿吨、县城0.67亿吨),无害化处置2.72亿吨,其中焚烧处置0.93亿吨,实际焚烧处置量占无害化处置量比例34.3%。同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产能33.1万吨/日,占无害化总产能比例37.4%,焚烧产能利用率77%。同时,考虑到我国目前城镇垃圾清运数据范围,主要为成熟建成区,很多人口密集度在近5-10年迅速提升的区域没有划入其中,因此,垃圾清运量实际情况较统计数据更高,即我国目前实际的焚烧比例低于34%。
受统计口径影响,我国垃圾焚烧市场潜力被低估:我国2017年生活垃圾处置中,焚烧工艺处置量占无害化总处置量比例34.3%,这一比例已经处于较高水平。但我们认为,由于数据统计口径的原因,我国的垃圾焚烧市场潜力被低估。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但反观我国,由于分类回收机制尚不完善,生活垃圾在清运之前,已经通过家庭、城市拾荒者、环卫工人等,层层过滤,将有价组分回收变卖。我国统计的焚烧占比的分母是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总量,而其他国家是垃圾总量,因此,我国实际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低于计算值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