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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间不多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561
核心提示:日前,河北武安印发《关于2019年二三月份涉气工业企业强化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未通过验收,不能实现稳定超低

日前,河北武安印发《关于2019二三月份涉气工业企业强化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未通过验收,不能实现稳定超低排放的烧结机、球团生产线,每日18:00至次日6:00实施停产。凡每日在线监测数据小时均值累计3次及以上超标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不达标即停产,钢铁企业当下正面临着超低排放的严峻考验。

2018年以来,钢铁行业迎来规模最大、执行力度最强的环保限控。多地发布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提到对于实现稳定超低排放的烧结机免于错峰生产。

市场留给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超低排放最先在燃煤电厂中推广。目前,全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8.1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0%。同时,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唐山、邯郸、安阳等城市率先开展钢铁超低排放改造。

在火电行业推进实施超低排放之后,污染物排放大户钢铁行业也开始进入超低排放倒计时。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5月,环境部发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征求意见稿要求,烧结机头烟气、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

众所周知,钢铁行业一直都是工业污染的重灾区。因此加强钢铁行业污染防治已经势在必行。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国家对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间表尚未正式出台,但留给企业进行改造的时间并不多,行业内也基本上是参照征求意见稿中的时间指标来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的。

实际上,河北省已经率先出台时间表。2018年9月,河北省公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该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要求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其中,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50、150毫克/立方米。

无独有偶,2018年9月山东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35、100(5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50、100毫克/立方米。

该征求意见稿要求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限值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同年11月,山东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二次征求意见稿调整了部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50、150毫克/立方米。

该征求意见稿要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内的现有企业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其他非传输通道城市内的现有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不难看出,河北的超低排放标准、山东的征求意见稿与环境部的征求意见稿中的标准基本一致。

进入2019年以来,钢铁严管趋势依旧,而摆在钢铁企业面前的形势其实更加严峻。政策不断加码,不整治即停产,除了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无路可选。

1月21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之年。生态环境部将分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第一个重点是推进钢铁超低排放工作,钢铁行业深度治理将是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

市场留给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间,真的已经不多了。

北极星环保网、北极星大气网将于2019年3月25-26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第二届钢铁行业烟气治理技术与应用研讨会暨2019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专题研讨会”,共同探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政策标准、技术难点、项目应用等话题。

一、主办单位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大气网

二、支持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三、会议主题

钢铁行业烟气治理技术与应用研讨会暨2019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专题研讨会

四、会议内容

1、我国钢铁行业污染治理现状与趋势解析

2、山东省钢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3、钢铁烧结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及应用情况

4、已完成的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案例分享

5、钢铁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的重、难点分析

6、钢铁烧结烟气脱硝系统的设计方案比较与选择

7、钢铁企业烧结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浅析

8、“臭氧氧化+循环流化床”法烧结烟气净化技术在梅钢的应用

9、钢铁烧结低温SCR脱硝技术的选择及应用

10、烧结烟气活性炭吸附脱硫脱硝技术应用现状

11、超低排放背景下钢铁行业脱硫面临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

12、烧结烟气SCR脱硝催化剂的选择及注意要点

13、烧结烟气多污染物一体化控制工艺的应用

14、转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技术探析

15、烧结烟气脱硝消白一体化技术分析与案例分享

五、会议亮点

★20+行业专家、100+钢铁相关企业代表(限前50名免费)参会;

★150+工程总包商,设计院,解决方案提供商共同交流;

★分析钢铁烟气治理市场变革,洞悉钢铁国内烟气治理新机遇;

★解析最新、最权威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政策;

★解读国内最高精尖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

★分享最佳的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参观;

六、谁会参加

★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

★烟气治理各类设备商

★工程总包商

★解决方案提供

★钢铁企业及协会

★设计院、研究院

★环保高校

★投融资租赁企业

拟邀单位: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邯钢集团、唐山钢铁集团、太原钢铁集团、首钢京唐钢铁、山西立恒钢铁......

七、参会福利

★分享晋冀鲁豫钢铁、焦化企业全名单;

★获得与行业专家、甲方零距离接触机会;

★赠送优秀烟气治理企业名录;

★有机会获得2018版钢铁、焦化行业脱硝调研报告;

八、会议相关事宜

1、会议时间:2019年3月25-26日(24日下午14:00开始报到)

2、会议地点:山东 济南

3、会务费:工程商、设备和配套厂商、环保公司2500元/人(含参会费、资料费、午餐费等);钢铁、焦化等生产企业800元/人,报名前50位免费参会;设计院、研究院及环保高校800元/人。请于3月17日之前,将参会回执表发送至会务组指定邮箱。

4、为了满足各类企业形象宣传及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宣传需要,会议设立大会协办、赞助等项目,并征订会刊、专题发言、展位等宣传项目(详情请联系组委会人员)。

九、联系方式

会议合作

马女士联系电话:13613388823

李女士 联系电话:13229356028

参会赞助

崔女士联系电话:18603361882

孙女士联系电话:1850336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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