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公布,公司(“甲方”)于2019年12月27日与陆河县奥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汕尾市奥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陆河县奥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汕尾市奥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拟就“汕尾市年产50万吨固化成型燃料棒及30万吨花木营养土项目”开展合作。
随着垃圾分类制度在全国主要城市的推广,这对我国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的能力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目前国内生活垃圾主要通过焚烧和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置,焚烧-虽然实现垃圾的减量化,但由此产生的二次污染尤其是二恶因排放至今是世界范围内的难题。因此垃圾焚烧带来的邻避效应让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阻力重重。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厂主要采用的炉排炉工艺,比较适合处理低热值的垃圾,而垃圾分类之后干垃圾低位热值可达5000大卡以上,现有炉排炉工艺难以进行高效处理。
为此,公司拟与协议对方利用垃圾衍生燃料(RDF)技术共同投资“汕尾市年产50万吨固化成型燃料棒及30万吨花木营养土项目”,具体为将干垃圾进行分选破碎制成固化成型燃料棒送至燃煤电厂进行耦合掺烧,实现干垃圾高效处理和处理产出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实现生产过程中废水的循环利用,控制废气、废渣的排放。该项目符合国家循环经济的理念,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推广效应。
项目名称:汕尾市年产50万吨固化成型燃料棒及30万吨花木营养土项目。项目投资及用地情况:总投资约5亿元,一期2.1亿,二期2.9亿。项目用地为租赁陆河县科顺木业有限公司坐落于陆河县新田镇新村的工厂场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约29000平方,土地使用的合法性由乙方负责。
业绩目标:丙方在项目投产后,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3500万元、5000万元,达到以上扣非后净利润的部分,双方按股权分配;超过上述扣非后净利润的部分,甲方同意乙方可享受优先分红20%的权利,剩余部分各方按股权比例分红。双方约定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利润分红。
由于具体项目尚未正式投建,此次协议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项目能最终落实,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正面的推动作用。
原标题:鹏鹞环保(300664.SZ)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投资汕尾市年产50万吨固化成型燃料棒及30万吨花木营养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