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3 日,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 议办公室公示拟列入南通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企业(第二批)。
根据《关于修订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 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19〕1 号)及《关于增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 豁免企业的通告》(苏环办〔2019〕13 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 市发改委、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秋冬 季错峰生产停限产豁免企业增补申报工作。
结合各县(市、区) 的初步审核和市级部门复核结果,初步确定 29 家企业作为南通市 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第二批豁免企业。根据要 求,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 0513-59002795,或将意见发送 至邮箱:ntwf12369@126.com。
原标题:南通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企业(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