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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考核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900
核心提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0年度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第二批考核结果,详情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0度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第二批考核结果,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驻各市(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有关社会化监测机构:

在我厅组织的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能力考核工作中,共21家社会化监测机构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其中15家监测机构所参与考核项目评价结果均为“满意”(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监测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2020年度相关项目能力考核结果,供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排污企业及有关机构(单位)购买监测技术服务参考。

附件:2020年度参加考核项目评价结果均为满意的福建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名单(第二批)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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