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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征集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编制项目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687
核心提示: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集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编制项目的通知,各地拟申报2021年度编制的相关导则,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集202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编制项目的通知,各地拟申报2021年度编制的相关导则,重点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建设、运维和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编制项目不超过2个。

关于征集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编制项目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导则体系,加快推动各地实现规范建设、标准运维、有序管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就公开征集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编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各地拟申报2021年度编制的相关导则,重点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建设、运维和数字化管理等方面。

二、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编制项目不超过2个。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1日前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编制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稿1份寄至厅村镇处,电子稿发至邮箱。

联系人:邱亦东

电话:0571-81050831

邮箱:13695702808@163.com

附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编制项目申报表.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项目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经济、技术政策,符合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

2.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以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的综合成果为依据,对提高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和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

4.积极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

5.提交导则编制大纲或导则草案;

6.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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