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镇江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予以公布。本次名录编制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筛选原则,以水、大气、土壤、环境风险为要素,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产生量等数据为基础,强化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统一标准,审慎确认入库企业名单。
据了解,2021年全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共计249家,同比增加102家,增幅69.4%。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75家,同比增加5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31家,同比增加64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17家,同比增加64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4家,同比增加2家。